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它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的奖金、基金等。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如果某些专项奖学金有特殊要求,并确无其他合适人选,经学校同意,学生可重复获奖。
以下是部分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的摘要部分,请各专项奖学金在评定时参照执行。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雷军奖学金
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三星奖学金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1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奖学金获得者选拔对象为本科三年级和二年级,以新升入本科三年级为主,硕士生为二年级。
三、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在我校正式注册学习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3.努力学习,品学兼优,遵纪守法,生活简朴;
4.家境贫寒,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武汉市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5.评选年度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有资格获得当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蓝月亮奖学金评选条件(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德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五、雷军奖学金评选条件(本科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
六、于刚·宋晓奖学金评选条件(本科生)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级行为;
2.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处于专业或年级前15%;
4.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七、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评选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学生在评选年度原则上应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附加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1)学院盖章的成绩单;(2)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1)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2)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1)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2) 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1)研究报告样本;(2)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八、宏信奖学金评选条件(本科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4.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违反校级受到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九、景林奖学金评选条件
1.诚实守信,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级校规;
2.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3.各科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综合素质成绩占班级前30%;
4.满足以上条件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评人数不足情况下,素质测评综合排名靠前者优先;
十、王老吉奖学金
优先考虑6类人群:公益好人、学霸超人、科研牛人、自强能人、创业强人、绝技达人。
十一、阳普医疗精英奖
十二、金融高等研究院奖学金
十三、黄彰任奖学金
十四、NITORI国际奖学金
十五、武汉大学阮立平奖学金
十六、永旺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