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2020年12月04日    访问:

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管理条例》(武大学字[2016]58号)的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费减免对象和名额

1.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单亲、双下岗特别困难的家庭,或在201991日—202091日期间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4.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并办理了助学贷款;

5.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合格,无挂科情况;

6.各学院(系)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殊情况可以推荐2名。

二、学费减免程序

1.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单;同时填写《2020年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见附件2),并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于127170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年级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经学院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1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