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0年12月10日    访问:


各级团组织、团员代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拟于20201213日召开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121314:30-17:30

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景林报告厅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九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十届委员会。

三、参会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出席本次团代会的正式代表共计167名。

四、其他事项

1.各级团组织按照时间安排落实各位代表按时参加大会,原则上要求提前到场。

2.大会代表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至团代会筹备委员会。

3.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佩戴团徽、代表证出席。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十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