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评选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1年03月17日    访问:

全体本科毕业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启动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五)在校学习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或三次获得学院(系)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六)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学申报,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班级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三、评选程序

评选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复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的具体要求,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共71个。先依据各班人数的10%向下取整,共计65人,剩下的6个名额,按班级评优率(优秀毕业生人数/班级总人数)由低到高进行分配,分完为止,各班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4。另:年级有5个研究生支教团评优名额,不占学院名额。

1.个人申请(317-319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皆可提交材料参加评选,申请者需填写《武汉大学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撰写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3),并于319日下午5点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各班班长处;

2.民主评议(320日)。各班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通知文件基础上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

3.学院复审(321日)。毕业年级各班按分配名额(见附件4)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并将个人申请表、班级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含所有申请者,按班级民主评议顺序从高到低排序)以班级为单位,321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年级公邮whu2017jg@163.com。审核无误后,确定最终名单;

4.名单公示(322-326日)。学院于322-326日对上报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提交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412562767@qq.com

5.学校审定。326日学院将评选名单上报学校,学校审定后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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