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各本科生:
为认真做好本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及时准确,根据新修订的《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字[2017]29号),以及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我院2018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认定的在校老生。
二、申请流程
1、材料申请
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 以下简称《调查表》),在《申请表》中勾选了建档立卡户的,需提交建档立卡户的证明材料,填写《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封面及内页复印件或全国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平台上的名单截图打印稿)
2、网上申请
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登录武汉大学信息门户,点击左侧应用——学工——学生事务中心,进入武汉大学学生事务中心系统提交困难生认定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办理”后选择审核的班导师完成提交。
3、民主评议
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各班级由负责人组建班级评议小组对本班级提出认定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评议过程中应对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保密,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自尊心。
4、审核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以及前期与学生谈话采集到的信息,结合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网上公示。
三、具体要求
1、新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学校已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位新生寄发)。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学校已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位新生寄发)
(3)如是建档立卡户,需提交《扶贫手册》封面及内页的照片或复印件,与前两份材料钉在一起。
2、老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因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但以前未申请认定的老生,参照新生认定程序办理;
(2)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3)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可以向年级辅导员申请调整困难等级。
(4)已在库的老生,如果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消失,本人学习、生活费用有保障的,应调整出库。出库由院系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学生事务中心上提出出库申请,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调查表》、《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以年级为单位收齐,于9月13日前汇总上交。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级别分为困难、特别困难,认定标准见附件5《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特此通知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80.00 KB)
附件2 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8年版).doc (44.50 KB)
附件3 武汉大学2018~2019学年度新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9.49 KB)
附件4 武汉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xlsx (12.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