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访问:

 

    为更好发挥我院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优秀社团

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3.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团

1.注册成立须满一年;

2.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得力,职责明确,认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并能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社团评优的相关规定,无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担任我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或学生社团副部及以上干部满一年;

3.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组织观念强,能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熟悉社团工作,遵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担任我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或学生社团部委及以上干部达半年;

3.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4.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5.遵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各项学生工作。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优秀社团评选程序

1.422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社团嘉年华现场将组织线下投票,票数第一名社团该项得满分100分,其余社团分数为(社团票数/第一名社团票数)*100并记该项分数为F1

2.58日至514日,各学生社团依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515日之前将纸质版交至我院团委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B139),电子版发送到stzdzxmsc@163.com。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515日至519日,我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将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审核基础分数满分100分,加分项30分,总分不超过130分,并记该项分数为F2

4.5月中下旬,我院团委组织“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社团”答辩会,答辩分数满分100分并记该项分数为F3

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社团最终得分依据公式F=20%*F1+40%*F2+40%*F3得出,最终总分前六的社团获评“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人数为部门副部人数的1/6(四舍五入);参与评选优秀社团的单位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人数为社团副部级干部人数的1/6(四舍五入),获评优秀社团的单位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人数为社团副部级干部人数的1/5(四舍五入),未参评社团的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人数为社团副部级干部人数的1/8(四舍五入),所有社团人数的基数以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的备案为准。

2)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各部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人数为部门部委人数的1/8(四舍五入);参与评选优秀社团的单位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人数为社团部委人数的1/8(四舍五入),获评优秀社团的单位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人数为社团部委人数的1/7(四舍五入),未参评社团的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人数为部委人数的1/10(四舍五入),所有社团人数的基数以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的备案为准。

2.评选程序

    1.各社团根据分配名额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发至stzdzxmsc@163.com。纸质版交至院团委办公室(经济与管理学院B139),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5月中下旬,我院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度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人选。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加强总结和宣传。

(二)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须切实保证社团评优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照评比条件,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

 

 联系人: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部长  卢洁宜  13016462362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副部  王安华  13277038507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副部  李凌璞  18171277970

     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副部      15927138976

 

附件:

1.文件类型: .docx附件一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社团综合评比考评表.docx (25.23 KB)

2.文件类型: .docx附件二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docx (13.20 KB)

3.文件类型: .docx附件三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2).docx (13.30 KB)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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