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〇一七年
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共青团员:
为深入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接校团委通知,在“五四”期间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团内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团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2016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7.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须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从本院“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名单中择优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有团校结业证书或团校在读。
6.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年龄14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6.团龄在1年及以上,有团校结业证书或团校在读。
7.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
二、材料要求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请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团干部以及团干下载附件中相关表格,认真填写(表格在附件中下载),所有申请表格应不超过两面,单面打印无效(即不超过一张纸),支部意见手写,团委意见空出。同时提交公示证明材料(附电子版)。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除了要提交“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截止时间
请将申请表、公示证明材料、书面申报材料(评五四红旗团委用)电子版压缩文件于2017年4月16日22:00之前发到whujgzzb@126.com;
将纸质版申请表、公示证明材料、书面申报材料(评五四红旗团委用)于2017年4月16日18:00——19:30在经管院教工之家侧门处交给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请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学生)刘晓荷,电话:18807276699。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武汉大学2017年团内评优申报相关表格.docx (15.9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