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2016年09月29日    访问: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今年国庆节学校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由于假期时间较长,各年级要切实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年级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方面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务、交通和消防安全,不酗酒滋事,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求学生自觉遵守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照明、生火做饭等违章用电用火行为。

  二、各年级要加强学生管理。根据学校、学院的教学安排,国庆节期间:

  1、10月1-3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2、10月4-7日课程调整为:10月4日上第4周周六的课,10月5日上第5周周日的课,10月6日上第5周周六的课,10月7日上第6周周日的课;

  3、10月8-9日课程调整为:10月8日上第5周周四的课,10月9日上第5周周五的课。

  (10月8日新生开始上课 )

  三、放假期间外出或离校回家等要履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学生离校必须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学院年级辅导员批准。请各班将《国庆放假期间在校值班学生安排表》(附表一)、《国庆放假期间外出学生登记表》(附表二)、《国庆假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附表三)于30日上午由年级学生会收齐后报送年级辅导员处。

  四、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必须在10月7日晚18时前返校,届时各班要进行点名清查,并将学生返校情况于10月8日上午报学生年级辅导员处。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离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处理。

  五、放假期间各班禁止以任何组织名义集体外出旅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放假期间各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切实加强假期期间的安全巡查。值班人员应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年级辅导员处,并积极配合有关部分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特此通知

  附表一:2016年国庆放假期间学工办教师值班安排表

  附表二:2016年国庆放假期间在校值班学生安排表

  附表三:2016年国庆放假期间外出学生登记表

  附表四:国庆假期离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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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