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各社团在过去一年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与备案,并对相关表现优异的社团提出表彰,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经济与管理学院期终“优秀社团考评” 工作将在2016年5月17号——2016年5月20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二、考核过程操作说明
(1)各社团须于2016年5月18日晚23:30前将电子版材料(详见(2))发至社联秘书处公邮emsslmsc2015@163.com,2016年5月19日中午前将纸质版材料(详见(3))交给学工办B141的周立超老师;
(2)电子版材料须包括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期终考评表”、社团工作总结材料(详见(4))中的电子材料;
(3)纸质版材料须包括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期终考评表”打印稿、社团工作总结材料中的纸质材料(如会议记录等);
(4)社团工作总结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学期社团开展的活动列表;
②本学期具体的活动策划(包括外联策划、宣传策划)以及活动反馈和总结;若为大型活动且做过项目管理方案,则只需提交活动的项目管理方案书;
③本学期的会议记录、财务状况以及总结;
(5)院团委与社团联合会按照评分细则对社团进行考核评分,评出优秀社团(5个);
三、时间安排
5月 17日,考评活动正式开始;
5月18日晚23:30前,社团发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期终考评表、社团工作总结材料中的电子材料(如活动策划、宣传策划)等电子材料至公邮;
5月19日中午前,社团提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期终考评表打印稿、社团工作总结材料中的纸质材料(如会议记录)等纸质材料至学工办B141周立超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对考核结果有最终解释权;
2.请各社团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填写评分表。以敷衍含混的态度填写,导致考核结果没有实际意义的,将取消本次考核成绩;
3.社团提交的总结材料将作为证明材料存档,各社团务必确保提交的学生社团期终考评表中的内容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社团评选资格并按照社团联合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武汉大学2016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社团综合评比考核表 (111.50 KB)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社团联合会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