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在籍本科生: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我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杰出校友陈作涛先生于2013年设立“武汉大学陈作涛校友助学金”,我院八六级经济管理专业校友于2015年共同设立“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现将两项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陈作涛校友助学金:50人,每人4000元
八六级校友助学金:50人,每人2000元(其中1人为资助方指定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
(6)因突发或其他因素导致家庭贫困,但没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酌情考虑。
三、申请流程:
(1)2014年已经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1),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对该生是否可以获得连续资助给出意见,并报资助方审批;
(2)首次申请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经个人申请、年级评选、学院复核后,报资助方确认;
(3)申请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经个人申请、年级评选、学院复核后,报资助方确认;
(4)请参加复审和新申请以上两项助学金的同学于2015年11月23日—11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点—11点半,下午2点—5点)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原则:
1、陈作涛校友助学金优先满足可持续资助的学生,如申请人在上一学年出现违法违纪、成绩严重下滑、本学年已获得资助(含带有资助性质的奖学金)超过6500元等情况,将终止资助;
2、如上一学年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没有提交复审表,视为放弃受助资格;
3、如所提交复审表或申请表中内容不实者,取消资助资格;
4、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不予提供上一学年助学金资助名单。
联系人:赵妍 联系电话:68753006
附件1: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doc (36.00 KB)
附件2: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doc (35.00 KB)
附件3: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doc (34.50 KB)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