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陈作涛校友助学金和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的通知

2015年11月20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我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杰出校友陈作涛先生于2013年设立“武汉大学陈作涛校友助学金”,我院八六级经济管理专业校友于2015年共同设立“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现将两项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陈作涛校友助学金:50人,每人4000

八六级校友助学金:50人,每人2000元(其中1人为资助方指定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

6)因突发或其他因素导致家庭贫困,但没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酌情考虑。

三、申请流程:

12014年已经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1),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对该生是否可以获得连续资助给出意见,并报资助方审批;

2)首次申请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经个人申请、年级评选、学院复核后,报资助方确认;

3)申请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经个人申请、年级评选、学院复核后,报资助方确认;

4)请参加复审和新申请以上两项助学金的同学于20151123日—1127日工作时间(上午8点—11点半,下午2点—5点)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原则:

1、陈作涛校友助学金优先满足可持续资助的学生,如申请人在上一学年出现违法违纪、成绩严重下滑、本学年已获得资助(含带有资助性质的奖学金)超过6500元等情况,将终止资助;

2、如上一学年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没有提交复审表,视为放弃受助资格;

3、如所提交复审表或申请表中内容不实者,取消资助资格;

4、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不予提供上一学年助学金资助名单。

联系人:赵妍   联系电话:68753006

 

附件1: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文件类型: .doc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doc (36.00 KB)

附件2: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文件类型: .doc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doc (35.00 KB)

附件3:武汉大学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文件类型: .doc八六级校友助学金申请表.doc (34.50 KB)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