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2]11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2012-201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不含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
二、评审工作组
学院成立以分管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的2014-2015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本科生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2012-2014级班级导师代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过程的监督、各年级评选结果的核查和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的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14-2015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小组:
组 长:邬明建 潘 敏
小组成员:陈 琦 焦 丽 王 艳 赵一君 赵 妍 吴 寅 祁 浩 周立超 张 芬 卢盛峰 袁 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 符合《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2.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
(二)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各专项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参见附加。
(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
符合《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符合《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五、评选比例
符合《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六、评选程序
1.9月28日-30日 个人向班级提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2.10月1日-7日 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3.10月8日-12日 由班级导师签名并经各年级工作指导小组评审。
4.10月13日-15日 各年级向2014-2015年度评优评先工作小组提交评选结果,接受小组核查。
5.10月16日-18日 如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提出。咨询电话:027-68753006 赵妍老师 邮箱:jxjems@163.com。
附件: 专项奖学金.xlsx (12.67 KB)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