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校共青团员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我院共青团员和团干部继承和发展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优良传统,明确政治使命和责任,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决定开展2015年分团校第九期培训。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主线,以强化我院共青团工作为重点,以加强学风建设为核心,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二、培训目的
通过本次团校培训,提高团员的理论素质,增强改造主观的自觉性,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思想引领的能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团校课程安排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校第九期培训时间为2015年3月至5月,分三次完成。
四、培训要求
1、参加本次团校的共青团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团校的重要意义,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认真学习,仔细思考,学以致用,不断改进并提高自身水平;
2、培训期间,分团委组织部将对此次参与培训的共青团员进行督导和考评;
3、培训结束后,要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的收集,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广泛开展面向全院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宣传活动。
五、团校学员须知
1、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按时参加团校三个阶段学习;
2、学习期间除生病住院外,不准请假;
3、上课期间自觉关闭手机,认真听讲;
4、上课前主动查看团校课程表,并做好相应准备;
六、申请报名说明
因考虑到我院各年级实际情况,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报名原则,各支部团员只需向本支部团支书报名参加本期团校,再由团支书上报到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组织部。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各支部对应的组织部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樊政元 15527243665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