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资助中心已将2015年第一批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2705
请同学们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15年6月17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学院B141办公室赵妍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3006。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