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0日    访问: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生社团工作,规范学生社团活动,深入贯彻服务于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于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的宗旨,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将于近期举办“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现面对全院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二、 活动主题

经管展风采,精彩汇珞珈。

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推进创新创业,先行规划未来

(二)丰富校园文化,展现青春风采

(三)立足第一课堂,探索学科前沿


三、 运作机制

(一)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举办频率为一学期一次,通常于学期初开展。本次学生社团文化节实行项目化运作,面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学生社团进行项目招标。投标形式为个体社团投标或多家社团联合投标。

(二)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计划提交投标书与申请表(附件一),向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院社指”)申报。评审委员会(由团委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对投标单位的标书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据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评分细则(附件二)确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未申办及未中标项目不允开展。原则上要求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所有对外活动都必须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中标项目。

(三)活动开展时,院社指受院团委委托对活动项目实行管理与监督。

(四)活动评审结束后,评审评定项目级别,院团委根据项目的不同级别给予相应的活动经费支持。

(五)各学生社团参与学生社团文化节的情况将纳入社团考核体系。


四、 项目计划

(一)招投标环节

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采取竞标形式申报,落标项目不允许开展。各竞标社团须按时向院社团指导中心提交竞标项目相关材料,包括:

A.项目竞标书

B.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竞标书内容应至少包括(参考附件二评分细则):

1)实施方案(须包括经费预算、安全保障预案、活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名单等);

2)活动的主要优势及活动的创新点;

3)活动组织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及解决方案,活动预期效果;

4)比赛类项目奖项设置方案及其评定办法;

(二)项目评审环节

评审委员会(由团委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参照评分细则(附件二)对竞标项目进行评定,确定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

可行性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技术可行性:活动设计是否合理

2)财务可行性:活动所需经费及该条件下预计可达到的效果

3)组织可行性:社团组织能力(社团人数、影响力)

4)风险及对策:活动组织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各种突发情况出现的可能性

(三)活动开展环节

各中标学生社团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子项目的承办单位,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院社指对活动项目实行目标管理,针对每项活动提出具体建议,同时加强对活动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并保留随时收回活动承办权的权力。

各社团过审活动应在“武大经管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公众号同步宣传。

各社团应于已过审活动开展前一周向院社指提交活动现场评估申请,届时将有工作人员前往活动现场进行活动评估,并将活动评估作为最终活动等级评定的参考指标之一。

(四)后期评估环节

1.活动结束后,各中标单位需在一周内向院社指递交项目成果报告书(附件四)。

2.院团委将根据各项目的开展情况开展总结评比工作,综合项目策划评分与活动现场评分评定项目级别,并依此对项目活动给予经费支持(社团需提供有效发票)。

3.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采取 ABCD四级竞标形式申报,其中A 级项目2项、 B 级项目5项、C 级项目8项,其余过审项目为D级项目。院团委将对过审的 A 级、B 级、C 级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 2000 /项、1000 /项、500 /项的经费支持(需提交请款申请并提供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不可超过活动经费预算);对于积极向上、参与性强的 D 级项目,也将酌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有经费困难或认为有必要的社团,可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公关企划部申请外联援助。


五、 奖励方法

1.各社团策划的院级比赛类项目投标书中必须包含奖项设置方案及其评定办法;且设置方案应符合如下要求:

1)以团队为参赛单位的项目,分别按照不超过报名团队总数的 5%10%15%设置一、二、三等奖,未经核准不得设置一、二、 三等奖以外的其他奖项。

2)以个人为参赛单位的项目,分别按照不超过实际参赛人数的 2%5%8%设置一、二、三等奖,未经核准不得设 置一、二、三等奖以外的其他奖项。

3)以上比赛若设置复赛,则以进入复赛的团队数(人数)为基数;

4)非比赛类项目不得设立一、二、三等奖,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少量鼓励性奖项(如“优秀个人”、“优秀团队” 等),单个活动奖项总数不得超过实际参加活动个人(团队) 总数的 15%且不得多于 10 个。

2.项目奖项评定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项目在正式授予奖项前,须将相关材料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官方公众号上进行不少于 3 日的公示,公示材料应包含:拟授奖个人(团队)名单、拟授奖个人或团队的授奖依据(如参赛成绩、活动中表现情况等)。


六、有关安排

(一)时间安排

10月9日,发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10月10日——10月12日,投标单位提交标书;

10月12日——1015日,评审会(团委老师与学生代表)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可行性论证,项目评分及筛选。

10月16日,公布中标项目和中标单位。

活动结束一周内,承办社团向院社团指导中心提交成果报告书(附件四)。

寒假期间进行本学期过审活动评级工作。

(二)招投标事项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秘书处部长:赵妍

联系电话:15629100820

 

特此公示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一九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