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11月25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根据《武汉大学社会助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860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社会助学金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概况

1、评选项目:巨成自强励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全院共评选5名,每人5000

评选条件: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30%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复审项目:丰田助学金、劲酒助学金、育勤帮扶助学金

本次我院有丰田助学金、劲酒助学金、育勤帮扶助学金等3项社会助学金项目进行复审,复审学生名单查看《2019年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4)中“复审项目受助学生名单”。复审是对上一年度受助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如受助学生经济状况已经改善,或受助学生违背捐赠方意愿,不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不再继续资助。

二、社会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

1、评选巨成自强励学金的申请学生需填写《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复审项目的受助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2),并于20191128日前将申请材料及《2019年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系)对受助学生材料进行评选,评选完成后将受助学生材料汇总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学校审核,然后向各捐赠单位报送材料,待捐赠方核定后,陆续发放各项社会助学金。

4、除特殊情况外,助学金全部划拨到受助学生的中国银行卡户(需在中国银行水大支行或者武大支行开户)。

三、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

2、助学金必须评审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严格按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资助名额与金额不得拆分。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助学金工作小组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