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院团委拟开展学院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以上职务,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
三、名额分配
(一)学院评优名额
“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
(二)学校推荐名额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
注:已被评为2019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工作程序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2019-2020学年度学院先进称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班级导师代表、主要学生干部、执行部门负责人。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优秀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优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19-2020年度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好
副组长:周立超
赵一君 伍 林 张可儒 许艺凡 熊 壮 陈嘉奇
王江海 张 植 李欢欢 杨玉洁 黄艺林 王晨茜
杨晨旭 黄 敏 王瑞滢 李岱玥 周逸洋 韩天豪
李雨溪
(一)学院评选
“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子”的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推荐的程序进行。参评人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一)或《“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二)。
本科生申报方式有两种:
1、年级申报:申报人员将个人申报表发至本年级指定邮箱。各年级团总支集齐材料后将本年级申报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jyglxytw2019@163.com,邮箱主题为“年级+2019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分子评优”,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评选资格
2、学生组织申报:本年度对学院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在经过班级民主评议通过后,通过所在学生组织将申报表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优”或“学生组织+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优”。申报材料内容须详细列示2019年度的突出事迹与贡献,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评选资格。
研究生的申报方式为:
1、班级申报:申报人员将个人申报表发至班长,班长组织班委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并通过后交由系所辅导员审核。各班班长将本班级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三)和个人申报表发送至邮箱zuzhibu2018@126.com,邮件主题为“年级+班级+申报人数”,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评选资格;
2、学生组织申报:本年度对学院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可通过所在学生组织将申报表发送至邮箱15615041970@163.com,邮箱主题为“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评优”或“学生组织+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优”,逾期未报者视作放弃评选资格。
注:申报人员只能选择两种申报方式之一,同时申报者视作放弃评选资格。
(二)学校推荐
学院评审小组将从评选为我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中择优推选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将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