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19日    访问:


全院在籍学生:

    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拟开展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指标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全院在籍学生开展,学院将评选并推荐不超过8名学生参评武汉大学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标兵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服从当地疫情管理,无不良社会影响;

3.疫情防控期间,在勇担使命、科研攻关;不畏艰险、治病救人;奉献爱心、志愿服务;重心下沉、驻守社区;积极筹措,社会救助;任劳任怨,扎实工作等方面能够体现当代青年大学生责任与担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正能量,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4.疫情防控期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能够在网络上积极发声,形成正面引导,传递正能量。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武汉大学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学生先进个人推荐表》,于622日之前提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评选。学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依照评选名额择优选拔并将材料报送至学工部或研工部。

3.学校评审。学校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获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