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通知

2020年09月22日    访问:

全院本科各班级:

我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0年10月4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为准确传达此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要义,更好地反映我院学生的需求,大会筹备委员会将开展代表选举工作,现将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本科生;

2、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4、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5、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二、代表分配

推选代表由各班召开会议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分配规则如下:

2018级、2019级、2020级推举代表人数为本年级总人数的12%;

2017级推举代表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总人数的3%。


三、代表推选程序

班委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产生。申请代表人超过限额的,班级需在班长的主持下召开代表人陈述,全班同学投票选出结果,保留票选结果,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资格审查

大会代表接受学代会资格审查组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代表资格。


五、代表团组成

本次大会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六、工作要求

请各班班长下载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并于2020年9月24日晚20:00之前发送至资格审查组邮箱:jjyglxy2019@163.com。邮件及附件需统一命名:“×级×班”,如:2018级01班。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