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各班级:
我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0年10月4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为准确传达此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要义,更好地反映我院学生的需求,大会筹备委员会将开展代表选举工作,现将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在籍本科生;
2、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刻苦,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4、支持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5、品德良好,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二、代表分配
推选代表由各班召开会议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分配规则如下:
2018级、2019级、2020级推举代表人数为本年级总人数的12%;
2017级推举代表人数不超过本年级总人数的3%。
三、代表推选程序
班委会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产生。申请代表人超过限额的,班级需在班长的主持下召开代表人陈述,全班同学投票选出结果,保留票选结果,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资格审查
大会代表接受学代会资格审查组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代表资格。
五、代表团组成
本次大会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组成代表团。
六、工作要求
请各班班长下载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并于2020年9月24日晚20:00之前发送至资格审查组邮箱:jjyglxy2019@163.com。邮件及附件需统一命名:“×级×班”,如:2018级01班。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