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2018级、2019级在籍本科生:
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和《武汉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稿)》(武大学字〔2012〕32号)精神,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标准
我院2020年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符合学校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未进入本专业排名前10%的,但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确实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请流程
(一)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的参评学生,需将成绩单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每人限1页,正反面打印)同时上交;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进入本专业前10%但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10月9日17:00前将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年级统一收集申请者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填写《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名单》(模板见附件4)于2020年10月12日17:00前报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B154办公室。
(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于2020年10月28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6597,电子邮箱:zzzx@whu.edu.cn。
注意事项: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表格,各学院(系)要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是“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重要力量,今年学校将继续聘任获奖学生担任宣传大使,并加大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