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助学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28日    访问:

2020级本科生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和资助在校优秀学生奋发学习,近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学金”。根据《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书》《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现将2019-2020学年度长江电力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申请条件

长江电力助学金用于资助来自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所在库区(三峡、葛洲坝、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德优良且入学成绩优异的本科新生。

二、评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长江电力助学金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二)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生源地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型水电站所在库区,当年被学校界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

(四)入学成绩优异,进校后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在学生德、智、体综合考核基础上,按照长江电力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荐候选人。

各相关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学工部。获奖名单经学工部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奖励标准与发放

“长江电力助学金”每年颁发一次,每次资助我校10名新入学本科生,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请学生填写《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2020年长江电力奖(助)学金学生名单表》(附件2)和提供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申请表、名单表、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于2020年12月29日11:30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学院审核后上报到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