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与高校的交流和联系,积极回馈社会、助力中华英才成长,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友爱助人、立志成才,上海宏信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武汉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设立“武汉大学宏信奖学金” ,用于奖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三年级和四年级的优秀学生。2019-2020年度远东宏信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评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评对象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三年级和四年级的优秀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前一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30%;
2.前一学年需在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或从事过3个月以上的社会公益活动;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5.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在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者;有不及格记录者;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三、评选指标与奖励额度
本年度共评选5名2017级本科生与5名2018级本科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奖励标准6000元/人。
四、奖学金的评选
1.有意参评远东宏信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远东宏信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于4月21日下午5点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确定候选者名单,将评审结果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评审结果及候选人资料提交上海宏信公益基金会审核。最终获奖名单以上海宏信公益基金会审核结果为准。
未尽事宜请联系:13277062655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