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评优的通知

2021年05月13日    访问:


全院本科生学生社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促进我院学生社团的良性发展,规范和激励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学生社团参与院校文化活动的积极性,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学生社团评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我院成立时间满一年的所有学生社团。

2.有健全完善的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和制度。

3.积极参加院社指组织的活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评选方式

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2日至5月18日,各学生社团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分类评级制度》(附件一)中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中红色标识的为必交文件,黑色部分由日常月报收集,学生社团可以针对自身情况做一定补充。5月18日24点之前将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stzdzxms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社团名称+2021”。

2.5月20日至5月22日,院社指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年度考核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步评选出优秀社团、合格社团、待定社团。

3.5月22日18:30,各学生社团按照要求选举代表参加“第一届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全体大会”。参评学生社团于5月21日22: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stzdzxmsc@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社团名称+答辩PPT”。学院通过现场答辩情况,结合初审材料得分,从初审的优秀学生社团中评选出先进社团,得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社团考核最终结果。

4.本次评比将对所有院级学生社团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出先进社团(前10%)、优秀社团(35%)、合格社团(45%)、待定社团(10%),考核结果于5月末进行公示。

三、 工作要求

1.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工作为契机,加强总结和宣传。

2.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须切实保证社团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照考核细则,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广泛征求社团意见,以评促建。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