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通知

2021年05月24日    访问:

全院本科各班级:

我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1529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为准确传达此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要义,更好地反映我院学生的需求,大会筹备委员会将开展代表选举工作,现将代表选举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分配

推选代表由各班团支部召开会议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分配规则如下:

2019级、2020级各班团支部推举代表人数不超过本班团支部总人数的12%;

2018级各班团支部推举代表人数不超过本班团支部总人数的9%;

2017级各班团支部推举代表人数不超过本班团支部总人数的6%。

三、代表组成

代表的组成应覆盖经管院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四、代表推选程序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团支部推荐、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各团支部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产生。申请代表人超过限额的,班团支部需在团支书的主持下召开代表人陈述,由班团支部的全体成员投票选出结果,保留票选结果,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资格审查

大会代表接受学代会资格审查组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代表资格。

六、代表团组成

本次大会原则上以年级为单位组成代表团,由资格审查组指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七、工作要求

请各班团支部下载附件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并于202152218:00之前发送至各年级级会邮箱,邮件及附件需统一命名:“×级×班团支部”,如:20181807班团支部。级会于202152224:00前将本年级汇总名单发送至资格审查组邮箱:jjyglxytw2020@163.com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