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全体学生: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3.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4.在集体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
5.如参评对象为本科生,2020年体测成绩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除满足“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担任班委会委员或相当于班委会委员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在半年(含)以上;
2.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认真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3.工作作风扎实,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同学,服务同学,心系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如参评对象为研究生,本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均须B-及以上。
三、名额分配
(一)学院评优名额
“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院学生总人数的8%,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3%。
(二)学校推荐名额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及“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总和不超过学院学生总人数的4%,其中“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1.5%。
注:已被评为2020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评审,于6月7日18:00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yglxytw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提交至B139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报名单汇总表,提交系所辅导员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6日(周日)晚21:00前发送至邮箱zuzhibu2018@126.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名称+2020院级评优”,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B139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推荐:
申报者须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班级民主评议、年级评审,于6月7日18:00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jyglxytw2020@163.com,纸质版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提交至B139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填写完成后,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报名单汇总表,提交系所辅导员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于6月6日(周日)晚21:00前发送至邮箱zuzhibu2018@126.com,邮件主题为“班级名称+2020校级评优”,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B139办公室,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2020-2021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主要学生干部。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优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20-2021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
组 长:李好 邬明建 副组长:周立超 张可儒
小组成员:伍林、许艺凡、熊壮、陈嘉奇、张植、李欢欢、杨玉洁、黄艺林、王晨茜、李铭、王江海、史戈、冯梦珂、聂雨豪、张德森、王琼曼、边熙婷、易萌、叶乐川、邓龙真、王图南
(四)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后,学院团委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2896)
五、有关要求
(一)各班级要结合本班级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院级学生组织的评选工作由学院相关办公室,按照院级学生组织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和推荐的程序进行,建议名额不列入班级推荐排序;校级学生组织的评选工作按照学校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3.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4.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申报名单汇总表
6.武汉大学申报名单汇总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