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8日    访问:


全院各团支部:

为纪念建团10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不断提升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按照校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年满18周岁(截至20224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推荐评选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需满足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20小时;推荐评选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需有志愿者服务经历)、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2021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推荐评选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需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截至2022430日),年度无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情况,2021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截至2022430日,团龄在1年及以上;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资格外,还需满足:从事团的工作半年及以上(截至2022430日);所在团支部同意推荐人数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3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 4星级及以上并已提交《武汉大学团(总)支部 2021 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到位。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成效好。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有成效。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有一项及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及学院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支部成员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申请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需要团支部成立满一年(截至2022430日)。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必须曾获得“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且除满足先进团支部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5星级;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3.有一项及以上特色品牌活动。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2021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所获院级及以上荣誉情况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支部民主评议、年级团总支评审,于329日(周二)晚2300前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jyglxytwzzb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年级+2021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向所在支部提交申请,经支部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提交系所辅导员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于329日(周二)晚2200前发送至邮箱ems_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2021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所获院级及以上荣誉情况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还需提交2021年度《团支部工作手册》(共两本)、《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1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填写《“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4)。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校团委召开评优答辩会,确定2021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支部民主评议、年级团总支评审,于329日(周二)晚2300前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jjyglxytwzzb2021@163.com,邮件主题为“年级+2021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将从评选为我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以及评选为我院“先进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报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拟推报人员(支部)须填写《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1年度“武汉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等材料并于41日晚2200前发送至邮箱ems_zuzhibu@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拟推报类型”,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2021-2022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老师和主要学生干部。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推优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21-2022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

长:李好 谢雅维 副组长:张可儒 周立超 王芳 余静静

小组成员:伍林、许艺凡、熊壮、陈嘉奇、张植、李铭、史戈、闫丽萍、王江海、王晨茜、兰草、徐凌钦、叶乐川、涂子维、边熙婷、谢雨桐、王乔嘉玉、魏玉琨、周铖睿

(四)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团支部)后,学院团委进行3个工作日(42日至47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6521


附件1:《2021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21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4:《“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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