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组织活力,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4月份主题团日活动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团日活动推荐主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4月3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奋进新征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www.workercn.cn/c/2023-04-03/7790718.shtml
(二)学习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3月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号召,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要只争朝夕,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持守正创新,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习近平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cpc.people.com.cn/n1/2023/0314/c64094-32643813.html
(三)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与委员共商国是。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履职尽责,务实协商议政,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审议批准汪洋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邵鸿同志所作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委员们列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同志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报告等,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
请各团支部围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23-03/12/content_5746185.htm
(四)传承英烈精神 奋进伟大征程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系列重要论述,通过组织引导青年学子回望历史、缅怀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引领团员和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赓续红色血脉。
请各团支部围绕“传承英烈精神 奋进伟大征程”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五)关爱星星的孩子
2023年4月2日是世界第16个孤独症关注日,每一年的这一天都在提醒我们,社会还存在着这样一群特别的群体需要全世界范围的关注与支持。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关爱孤独症儿童,关注与支持孤独症人士的照顾者和专业工作者”。近年来,孤独症人士呈现增长趋势,关爱孤独症儿童,不仅是医疗机构的事,还关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关爱孤独症儿童,不仅是要给他们以爱和温暖,还要给他们的家庭以支持,给服务于他们的学校和教师以支持,从而让孤独症儿童不仅有一个友好的生活环境,还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个人的发展。
请各团支部围绕“关爱星星的孩子”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学习参考链接:
https://news.gmw.cn/2023-03/28/content_36459050.htm
二、团日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三、团日活动开展时间
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23日
四、团日活动参与对象
2022级、2021级全体本科生团支部;
2020级、2019级本科生团支部以及硕士团支部自愿参加。
注:有意向评选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必须参加。
五、团日活动相关要求
1. 认真组织实施。各基层团支部根据通知精神,严肃认真开展团日活动,确保学习到位、流程完整。
2. 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全院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请团支部将主题团日活动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板块。
3.确保教育实效。主题团日活动是落实团的“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实际举措,是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组织教育主体作用的具体安排,各基层团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指导本单位团支部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创新、内容丰富、参与度和满意度高、具有一定借鉴推广意义的团日活动,发挥实效,注重长效。
4.积极推送宣传。为在全校范围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分团委(团总支)对于已举办的团日活动可在3天内择优推送分享至本单位团属媒体平台,并在5天内择优向“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团属平台投稿。校团委将定期从“联动珞珈”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团日活动中评选产生武汉大学“优秀(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5.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本科生团支部和硕士生团支部报送的相关材料(录入截图、团日材料)须分别在4月26日20:00和4月25日20:00前发送至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本科生公邮wdjgzzb2022@163.com和研究生公邮whuems_zuzhibu@126.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团支部名称+四月团日活动材料”,团日材料包括活动策划、出勤情况统计表、流程PPT、团日活动心得(建议总人数的30%以上)、成果报告书、活动照片、活动视频、活动推送(后两项为加分项,非必须)等。
联系人:伍林 谭博文 王乔嘉玉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