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社团: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和激励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学生社团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社团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1.我院所有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册学生社团;
2.有健全完善的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得力、职责明确,认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有创新,并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院社指组织的活动,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4.2022-2023学年度年审合格。
二、考核方式
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
三、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5日至5月19日,各学生社团依照《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附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中红色标识的为必交文件,黑色部分由日常月报收集,各学生社团可以针对自身情况做一定补充。5月19日24点之前将电子版发送到whuemss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生社团名称+2023”。
2.5月20日至5月21日,院社指根据《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步评选出优秀社团、良好社团、待定社团。
3.5月25日(暂定),各学生社团按照要求选派代表参加2022-2023学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其中优秀社团需在5月24日22:00(暂定)前将答辩PPT发送至whuemss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社团名称+答辩PPT”,结合现场答辩情况、初审材料得分,从初审中的优秀学生社团评选出先进学生社团,确定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社团考核工作最终结果。
4.本次评比将对所有院级学生社团进行等级评定,评选出先进学生社团(10%)、优秀学生社团(35%)、良好学生社团(45%)、待定学生社团(10%),考核结果将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年度考核工作为契机,加强总结和宣传。
2.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须切实保证学生社团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严格依照考核细则,充分调动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广泛征求学生社团意见,以评促建。
3.考核结果将作为后续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赵同学 18627071009
聂同学 15170588590
兰同学 18971252605
万同学 13667184994
附件:2022-2023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细则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二O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