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的通知

2024年03月11日    访问: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和重要政治职责,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优入党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学校团委《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开展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一、推荐对象

年满18周岁的中国青年中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二、推荐基本条件

1. 政治上积极上进

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

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 发挥作用上先进

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

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优入党负面清单

1.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2. 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3. 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4. 不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团日活动以及其他理论学习与团组织生活的,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四、推优工作程序

支部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团员人数20%本次推优请在2024314日前完成。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1. 向支部内各位团员传达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开展的通知,下发《推优入党基本情况说明书》、《团员自述报告》模板。

2. 符合推优条件且有意愿的团员根据模板完成《团员自述报告》,填写《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并提交至支部审核小组。

3. 支部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成员应包括3-5名本支部团支委、团员,应不包括本次推优对象。对提交的《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与《团员自述报告》进行审核保证材料真实性,筛去不属于推优对象以及不符合推优条件的人选。

4. 严格按照通知流程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推选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5.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按照考察情况优劣依次排序。

6. 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按照考察情况优劣依次排序,在团支部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即各支部一般应于38日前完成推优,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委反映。

7. 公示无异议后,团支书填写《推优工作统计表》,并各位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与本支部《推优工作统计表》(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按照考察情况优劣依次排序)院团委审核。

五、推优大会流程

1. 会议开始,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 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候选人情况。

3. 候选人依照《团员自述报告》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工作要求

推优工作是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组织,确保程序规范。请各团支部按期开展推优大会,并将《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见附件1)、《推优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314日中午1200打包发至院团委组织部(研究生)邮箱Whuemszuzhibu@163.com邮件主题为xx支部-团组织推优”。为及时梳理和汇总学院“推优”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团组织及时将相关数据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见附件4)。武汉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纸质版于31414:30-17:00期间交至学院169-4(原A123-4办公室团委组织部值班同学处,经审核盖章后由团支部书记领取并交由本人管理(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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