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2024 年是武汉大学的“人才培养年”,也是学校坚定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加速迈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的发力之年。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组织动员学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不断提升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按照校团委《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 28 周岁(1996 年 4 月 30 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
1. 参评资格
(1)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龄 1 年以上(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推荐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需要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且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推荐评选院级优秀共青团员需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表彰(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3)推荐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应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推荐评选院级优秀共青团员需有年度志愿服务经历;
(4)年满 18 周岁的(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5)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6)评选对象为学生的,年度无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情况;评选对象为本科生的,2023 年体测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2. 参评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兼职、挂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年志愿者中评选。
1. 参评资格
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资格外,还需满足: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2)所在团支部同意推荐人数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 2/3。
2.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三)先进团支部
从各基层团支部(含功能性、临时团支部)中评选。
1. 参评资格
(1)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团支部成立满一年;
(2)2023 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四星级及以上(功能性、临时团支部需按自身情况填写《功能性、临时团支部“对标定级”评估表》,见附件 7);
(3)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4)有一项及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主动参与基层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成效明显;
(5)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6)支部成员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2.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武汉大学或所在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四)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必须曾获得“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除满足先进团支部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2023 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为五星级;
2. 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3. 有一项及以上特色品牌活动。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2023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所获院级及以上荣誉情况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支部民主评议、年级团总支评审,于4月15日下午17:00前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wdjgzzb2024@163.com,邮件主题为“年级+2023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向所在支部提交申请,经支部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根据民主评议推荐顺序填写申请名单汇总表后,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于4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Whuemszuzhibu@163.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2023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及“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者须填写《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并在“二课平台”系统上提交申报表中相关内容的佐证材料(例如: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成绩单证明、体测成绩证明、所获院级及以上荣誉情况证明等电子版佐证材料)。
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还需提交2023年度《团支部工作手册》(共两本)、《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填写《“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4)。根据学院推荐情况,校团委召开评优答辩会,确定2023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
本科生填写完成后,经支部民主评议、年级团总支评审,于4月15日下午17:00前以年级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wdjgzzb2024@163.com ,邮件主题为“年级+2023团内评优”,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研究生将从评选为我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以及评选为我院“先进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报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及“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拟推报人员(支部)须填写《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2023年度“武汉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等材料并于4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 Whuemszuzhibu@163.com ,邮件主题为“姓名-拟推报类型”,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评审阶段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本科生、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2023-2024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老师和主要学生干部。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荣誉推优评选过程的监督,对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
2023-2024年度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
组 长:李好 杨志威
副组长:张可儒 沈仕雄 李铭 王芳 余静静
小组成员:
冯梦珂、熊壮、张植、史戈、闫丽萍、孙琳子、张德森、江文昶、李姝虹、王江海、董明月、汤路昀、雷雨秦、李亚楠、刘小慧、高镁桦
(四)公示阶段
确定推报人选(团支部)后,学院团委进行3个工作日(4月15日至4月17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先进荣誉称号评审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2896)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基层团支部要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基层团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和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团支部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各团支部要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所有拟推报人选(团支部)均需由基层团支部逐级推荐产生并经分团委(团总支)全委会讨论确定。各有关单位对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附件1:《2023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武汉大学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3年度“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5:《二课×团内评优流程》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