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育人功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武汉大学 2023-2024 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先进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成员、各学生社团会员
二、评选称号
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3.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三、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⒉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担任武汉大学校级或院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半年及以上,深受社员拥护和爱戴﹔
4.熟悉学生社团情况,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且活动效果突出;
5.学生社团推荐的人选须为在院团委登记在册的指导教师。
6.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学生社团管理机构或学生社团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6.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7.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三)“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为校、院两级学生社团注册会员,热爱社团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学生社团活动,表现突出﹔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5.符合《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本次评优的相关要求。
四、名额分配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按照指导教师个人申请、学生社团推荐、教师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在本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工作中,荣获“先进学生社团”荣誉称号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
(二)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在本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工作中,荣获“先进学生社团”荣誉称号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三)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在本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工作中,荣获“先进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获“良好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1人;学生社团管理机构申报人数不超过15人。
(四)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本学年度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考核工作中,荣获“先进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6人,荣获“优秀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4人,获“良好学生社团”的学生社团申报人数不超过2人。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 6月10日下午17:00前,各学生社团根据评选要求在本单位进行民主推荐,确定2023-2024学年“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6月11日下午17:00前,确定“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并以学生社团为单位将填好的《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优情况汇总表》《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huemssz@163.com,邮件命名为“2024-社团名称”。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二)材料收集结束后,院团委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确定2023-2024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社团干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及推荐人选。
(三)公示阶段。确定评选及推荐人选后,学院团委进行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学院团委反映。
六、有关要求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认定的学生社团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认真组织,以此次学生社团评优工作为契机,充分调动学生社团会员积极性,广泛征求学生社团会员意见,以评促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
联系人:
张同学 18177226127
黄同学 13277552356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2024学年度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优情况汇总表
2.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
3.武汉大学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4.武汉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5.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
6.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