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参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综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和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标准
根据教助中心〔2024〕30号文件规定,本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四、相关要求
各年级必须于10月15日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推荐参评的学生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1-5),以及参评学生的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纸质资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 学号),交至169-3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6521
邮 箱:41256276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