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黄金屋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团函〔2025〕21号)相关文件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年级资格审查、学院团委组织审核,拟推荐唐佳杰(学生)、徐晓辉(专任教师)参与后续评选活动。
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团委反映。反映情况应真实具体,以书面形式提交,便于调查核实。
联系人:李铭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