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将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所有在校在籍的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认定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名额
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每生每年5000元、乙等每生每年4000元、丙等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标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等级相对应,甲等对应特别困难学生、乙等对应困难学生、丙等对应一般困难学生。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7.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学生申请。认定审核通过的本科生于10月13日前进入“智慧珞珈-应用中心-学生资助”(仅支持电脑端登录申请)在线申请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并提交。
(二)各年级对本年级所有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无误。
(三)学院评定。学院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对初选学生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要严密组织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将资助政策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二)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价值引领,鼓励其在学有余力时,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以行动回馈社会。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