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2022年12月12日    访问:

经济与管理各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版)要求,结合团湖北省委、校团委相关要求,院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工作时间

2022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集中开展,12月20日前完成。

三、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四、评级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2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五、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填写《武汉大学团(总)支部2022年度“对标定级”记录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各班团支部须在12月19日前完成该工作,并于12月19日晚20:00将自评截图、对标定级记录表(附件2)交至各年级团总支处;各年级团总支需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将各支部汇总材料,团总支“对标定级”工作报告(附件3)及年级拟推荐五星级、四星级团支部名册(以word形式提交)交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wdjgzzb2022@163.com

(二)院团委复核认定

院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包括《团支部工作手册》在内的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院团委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填写《“对标定级”记录表》并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六、实施办法

1.分级负责。院团委统筹安排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院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上开展为主,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先进团支部”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各分团委(团总支)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分团委(团总支)及其负责人,2023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院团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联 系 人:伍林 谭博文 王乔嘉玉

联系电话:027-68752896

特此通知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