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2023年04月04日    访问:

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现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校学习期间曾两次及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或三次获得学院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6.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评审小组构成

学院成立以分管副书记、副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与部分学生代表为组员的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开展。

长:李  好、孙  

员:张可儒、王  芳、 睿、蒋盛君、  草、伍  林、熊  壮、李  铭、史  戈、闫丽萍、张  植、王紫澍、马金山、唐  

(二)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名额共63。按照不超过各班实际毕业人数10%的要求,每个班级有3个推荐评选名额,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推荐产生;余下3名额通过年级民主评议推荐产生。研究生支教团评优不占学院名额。

(三)评选流程

评选按个人申请、班级(年级)评议、学院评审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班级评议

1)个人申请(45-46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皆可参加评选,申请者需在武汉大学信息门户本科生综测系统中提交荣誉称号申请,同时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申请材料(附件1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附件2基本信息统计表);

2)班级民主评议(47-48日)。各班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原则上班导师任组长),对所有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文件规定评选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需在班级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班长汇总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含所有申请者,按班级民主评议顺序从高到低排序),将电子版于48日下午5点前发送到whujg2019@163.com

2年级评议

1)个人申请(48日)。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自主选择继续申请参评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有意继续申请的同学请于48日上班时间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hujg2019@163.com(邮件标题姓名-19xx-本科优秀毕业生年级评议);

2)年级民主评议(49日)。各班按要求推荐评议代表,原则上每班2人,共同组成年级民主评议小组。该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需在小组内公示。

3学院评审

  1. 410日,学院2023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召开评审委员会,确定评选推荐名单,并于411-413日对名单进行公示,名单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提交书面材料,发送至邮箱whujg2019@163.com,联系电话027-68753006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基本信息统计表》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