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生党员及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和学生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切实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及学时
1、培训对象:2018年度下半年各支部确定的拟发展对象。
2、培训学时:24个学时。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
2、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观看视频、讨论交流、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8年11月,具体安排见附件。
2、培训地点:经济与管理学院
五、培训要求
1、学员要认真按照培训要求,安排好时间,确保培训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2、本次培训是一次党内严格的政治生活,将严肃纪律、严格考勤、严明学风。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课。缺课一次或出现违纪行为将不予以开具学时证明;
3、学员在培训结束后须结合个人自学成果提交培训心得。发展对象的培训心得与学时证明一起作为报党委预审的必备材料;
4、未尽事宜,请联系本科生党总支委员(学生)牟天昊,电话:15802892940
特此通知
附件:短期集中培训安排 (22.50 KB)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党总支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