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各班级:
为进一步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结合学生实际需求,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及建档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认定对象
困难但未受助,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认定的老生(包含学籍异动学生)。
二、补充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1、材料申请
需要申请认定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 以下简称《调查表》),在《申请表》中勾选了建档立卡户的,需提交建档立卡户的证明材料,填写《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封面及内页复印件或全国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平台上的名单截图打印稿)
2、民主评议
将以年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过程中应对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保密,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和自尊心。
3、审核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以及前期与学生谈话采集到的信息,结合学生提交的材料逐一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工网上公示。
三、注意事项
1、已在库的老生有转专业、下编、休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请以年级为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
2、《申请表》、《调查表》、《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汇总表》以年级为单位收齐,于4月9日前汇总上交。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武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105.00 KB)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28.86 KB)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15.28 KB)
附件4.《武汉大学建档立卡户学生名册》.xlsx (10.04 KB)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异动情况汇总表》.xlsx (10.1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