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今年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全院各年级要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近一段时间的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生关爱学生。要在近期深入学生宿舍和课堂,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态。要在近期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并适时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引导,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发现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三、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要在近期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沟通,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事件发生。

  四、加强节假日安全教育。“清明”放假前,各年级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节假日离校学生管理。放假期间,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离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年级辅导员批准。离校的学生必须在4月7日晚6:00前返校销假,各年级要在4月7日晚进行点名清查,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