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2016-2017学年社会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2016年11月07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根据学校社会助学金工作要求,现将我院学生可申请社会助学金公布如下,请符合申请条件和需要复审的同学于119日至11日工作时间将申请材料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助学项目:

1、元一励志助学金

设立单位:元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资助范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资助人数:共4人。

资助金额:每人3000元。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巨成自强励学金

设立单位:武汉武大巨成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评选范围:水利水电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医学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

评选人数:共5人。

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

评选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并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3)积极进取,热爱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30%

4)愿意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评选办法:学校等额评选。

填表要求:评选出的学生需填写《巨成自强励学金申请表》。

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015

 

复审项目: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

设立单位: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资助范围:2013-2016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生。

复审人员:2013级、2014级和2015级各10名学生需参加复审。

资助金额:2013级每人每年3000元,201420152016级每人每年4000元,原则上4年连续资助。

复审条件:

受助学生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复审不合格,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年级专业中选择其他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递补继续接受资助:

1)有违纪行为受到校纪处分;

2)上一学年必修课有二门不及格科目;

3)个人生活铺张浪费;

4)其他不适合继续资助的情况。

填表要求:2013-2015级学生需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复审表》。如有不符合复审条件的学生需要替换,替换的学生则填写《武汉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2016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丰田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见附件。http://zzgl.whu.edu.cn/web/ArticleShow.asp?id=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