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通知

2016年11月21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为支持和发展教育事业,促进我院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杰出校友陈作涛先生于2013年设立“武汉大学陈作涛校友助学金”,自设立之日起连续资助五年,现将2016-2017学年该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流程公布如下:

 一、名额及金额:

本科生50人,每人4000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

6)因突发或其他因素导致家庭贫困,但没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的学生酌情考虑。(申请人需附详细申请书及家庭情况证明复印件,并由年级辅导员签字)

 三、申请流程:

12015-2016学年已经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见附件1),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工作小组将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的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原则,对该生是否可以获得连续资助给出意见,并报资助方审批;

2)首次申请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经个人申请、年级评选、学院复核后,报资助方确认;

3)请参加复审和新申请该助学金的同学于20161122日—1125日工作时间(上午8点—1130分,下午2点—5点)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评选原则:

1、陈作涛校友助学金优先满足可持续资助的学生,如申请人在上一学年出现违法违纪、成绩严重下滑、本学年已获得资助(含带有资助性质的奖学金)超过两项,将终止资助;

2、如上一学年获得陈作涛校友助学金的同学没有提交复审表,视为放弃受助资格;

3、如所提交复审表或申请表中内容不实者,取消资助资格;

4、学院本科生资助工作小组不予提供上一学年助学金资助名单。

联系人:赵妍   联系电话:68753006

 

附件1: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文件类型: .doc陈作涛助学金复审表.doc (36.00 KB)文件类型: .doc复审表.doc (36.50 KB)

附件2:武汉大学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文件类型: .doc陈作涛助学金申请表.doc (35.00 KB)文件类型: .doc申请表.doc (3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