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〇一六年
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基层团支部、共青团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建设,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接校团委通知,我院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团内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委一班人员配备得力,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2.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集体风气正;
3.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团支部成员为学生的,学风优良,考风严明,专业学习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5.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有效推进团支部的职能化建设和活力提升;
6.本学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除要求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具备: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他人疾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有团校结业证书或团校在读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
3.在专业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的各项任务;
5.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6.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7.有团校结业证书或团校在读
(四)“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条件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人选在此次各单位组织申报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中产生。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学生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各学期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同专业前列;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奖励。
二、材料要求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请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团干部以及团干下载附件中相关表格,认真填写(表格在附件中下载),表格所有申请表格应不超过两面,单面打印无效(即不超过一张纸),支部意见手写,团委意见空出。先进团支部申请表的事迹材料可以另附页;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除了要提交“先进团支部”的申报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正式的书面申报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可另附相关影像图片、媒体报道、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三)“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评定
申报“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的候选人,须填写《武汉大学“十大杰出青年(学生)”申报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三、截止时间
请将电子版申请表于2016年4月13日22:00之前发到whujgzzb@126.com;将纸质版申请表于2016年4月13日中午12:00——13:30在经管院教工之家侧门处交给工作人员;
未尽事宜,请联系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学生)段思豪,电话:15527160603。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武汉大学2016年团内评优申报相关表格.doc (56.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