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7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部最新要求,从本学年起,学工部将不再补办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专项奖学金证书和先进个人证书,仅对当年奖学金证书发放时出现的证书遗漏或证书书写有误的奖学金证书进行重新办理,且逾期视为放弃。奖学金证书书写有误的同学需在原证书上将错误注明,并将正确信息标记在原证书上后交回。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