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蓝月亮”奖学金的通知

2014年10月27日    访问:

 全院在籍本科生:

接学校学生工作部紧急通知,现需评选报送“蓝月亮”奖学金一项,评选要求如下:

一、名额

5

二、金额

5000/人,共计2500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并获得2013-2014学年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申请程序

由于通知紧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专项奖学金通表,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并于1028日上午9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