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在籍港澳台学生:
为鼓励台湾学生、港澳学生来内地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就读,增强台湾学生对祖国的认同感和港澳学生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台湾地区学生奖和港澳地区学生奖。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9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日制台湾、香港、澳门籍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本年度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人,全校推荐5名港澳台优秀学生。
三、评审流程:
1.9月29日,港澳台及华侨本科生按照《宝钢教育奖关于港澳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宝钢教育奖关于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进行本人申请并自评。同时将《宝钢奖学金申请表》《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建议名单》《2019年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基本情况汇总表》、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至年级辅导员处。
2.9月30日,学院(系)组织初评,并将推荐名单报至学工部事务办公室。
3.9月30日学校组织评审会审核申请资料,确定面试答辩学生名单。
4.10月8日组织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面试答辩,确定学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5.10月11日上午10点之前,拟推荐学生将《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与两张登记照(两吋彩色免冠近照)报至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陈娟 联系电话:68753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