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19年09月30日    访问:

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工字[2018]36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我院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 评选条件和要求

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需符合《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具体细则的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和奖金。

三、 评选流程

学院成立以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为副组长的2018-2019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全体本科生辅导员、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2016-2018级本科生班级导师代表、学院本科生党总支委员(学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过程的监督、各年级评选结果的核查以及接受学生意见反馈并对公示期间学生提出的合理异议做出答复。2018-2019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

组 长:邬明建,副组长:余 振,小组成员:周立超、王 芳、赵一君、张可儒、熊 壮、许艺凡、孔紫璇、李若楠、兰  草、韩天豪、周逸洋、李岱玥、秦慧峰、邓龙真、沈科涵。

(一)奖学金、先进个人、专项奖学金

个人向班级提交《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由班级导师签名并经各年级工作组评审,并向2018-2019年度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提交评审结果,接受小组核查。

符合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在武汉大学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网上申请,经辅导员审核后,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评审。申请专项奖学金、先进个人截至201910712:00

(二)先进集体

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申请截至2019年10月7日中午12:00。

(三)公示

学院将于2019年10月8日前在学工网上公示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初选名单,公示期间,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方式向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提出异议。

    咨询邮箱:954696566@qq.com  陈 娟



                                                                                 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