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9年09月30日    访问:

2016级、2017级、2018级在籍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造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2、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学生事务中心系统上提交网上申请。同时按规范填写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限一页,正反打印),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审批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成绩单随审批表一起上交。经由年级同意、院系审核后方可申报,申请截止时间201910712:00

2)年级需要统一收集申请者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于20191071800前报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B154办公室。

3)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提出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于20191028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6597,电子邮箱:zzzx@whu.edu.cn

3、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统一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表格,学生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成绩处于班级或专业前列,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评选流程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生事务中心系统上提交网上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电子版与纸质版审批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申请截止时间201910712:00

2)年级需要统一收集申请者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汇总表》,于20191071800前报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B154办公室。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评,并将推荐名单与材料保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系)报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和材料,提出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于1017日前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电话:68753507

3、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小组

2019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