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关于在全团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的通知》 (中青办发〔2021〕3 号)精神,对照《共青团“学党史、 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要求,根据校团委相关通知文件,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召开“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二、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对标先进标准、查找差距不足、激发责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4日-20日。
四、参加范围
共青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全体共青团员(包括2021年新发展团员、有意向参与评优评先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六、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②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④《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⑥《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一系列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组织生活会可邀请本单位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分团委 (团总支)负责人到会指导。
(四)进行团员评议
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结合本团支部内部考核制度,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评价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的30%,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团支部完成教育评议后应将评议结果录入智慧团建-两制-【团员教育评议】版块,并对于基本合格及以上的团员在智慧团建上进行年度团籍注册。
(五)进行对标定级
1、对标定级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各本科生团支部,2019级、2020级各研究生支部(新生团支部不参与对标定级)依照对标定级规则对本支部进行自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智慧团建上完成对标定级自评操作(具体操作见指南)。
2、评分标准
对标定级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3、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可申报“武汉大学优秀团支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团支部”;5星级团支部方可申报“武汉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
(一)齐唱团歌
(二)理论学习
结合会前学习内容,组织支部成员集中进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
(三)心得体会分享
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等团员代表发言进行自评、心得体会分享,支部全体团员自评、心得分享至支部内公共平台。
(四)团支部书记总结汇报
团支部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五)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
团员自评、团员互评、团支部评价,若会上时间有限可以会后组织开展,可以线上组织开展。
(六)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一般可邀请本支部党支部联络员参会进行点评讲话。
(七)重温入团誓词
八、实施要求
(一)严格要求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二)创新形式
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三)做好记录
2021年 12月10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对标定级自评应在12月18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对标定级自评应分别在“智慧团建” 系统记载、录入。
(四)提交材料
1、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内容录入智慧团建-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版块;理论学习环节录入【专题学习会】版块-“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专题;重温入团誓词环节录入【入团仪式】版块,三项录入截图于12月10日18:00前打包提交至年级学生会(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提交至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ems_zuzhibu@126.com。
2、团员教育评议与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与年度团籍注册均需在智慧团建-两制版块完成录入,并填写《2021年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统计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团员教育评议优秀团员信息汇总表》、《2021年度武汉大学团员教育评议不合格团员信息汇总表》,于12月18日18:00前将三份表格于录入截图打包提交至年级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提交至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ems_zuzhibu@126.com。
3、对标定级自评
各团支部统一填写《xx团支部“对标定级”分数统计表》与《xx团支部“对标定级”支撑材料》,并在智慧团建-对标定级版块完成自评,于12月18日18:00前将两份表格于自评完成截图打包提交至年级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提交至团委组织部(研究生)公邮ems_zuzhibu@126.com。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