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03日    访问:

全院各学生社团:

为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选名额

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半年及以上,热心学生社团工作,积极指导、参与学生社团活动;

3.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4.符合《武汉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评选流程

本次以社团为单位推荐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参选,社长须填写《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1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到负责人邮1793369777@qq.com

联系人:闫睿篪 13717772299

共青团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