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参照《武汉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有关要求,综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和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标准
本年度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申请条件
申请本科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三)参评年度获得本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四)申请学生在参评学年内必修课程考核需全部合格,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四、相关要求
各年级必须于10月10日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按推荐顺序将学生的电子版(附件1-6),以及纸质版材料:每人一个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姓名 学号),内装参评学生的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汇总到学院评审小组。
联系电话:027-68756521
邮 箱:664513194@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